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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教育部“防止男性青少年女性化”回复的政治学讨论

时间:2021-02-20  来源:博客  作者:未知

最近教育部的一个回复,让网上炸开了锅。内容大家大抵知道,就是回应政协的一个关于“男性青少年女性化”的提案。一时间网上讨论四起,有关于女权的,有关于个人自由的,有关于反对女权和“女拳”的,有关于多元文化的,种种种种,不一而足。不过,虽然这是一个政府部门的回复,但是却很少见到有关政治学的分析,仅有的政治学分析也基本上是搞错了重点,或者完全没有理解我国的政治体制等若干与此事件相干的关键问题。因此,在各种声音争执不下的情况下,个人不想就这些关于多元与否、男权女权的问题上多发言(更何况许多发言只是有立场而无逻辑)。所以在耽于立场的时候,不妨从另一个角度,以政治学的视角看待这个问题。
最必要的是,我们必须弄清楚教育部这个回复的性质。首先,“男性青少年女性化”这一提法不是教育部提出的,而是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一个提案的内容。该提案全文如何,目前尚不知晓,我们只能获知其题目为“《关于防止男性青少年女性化的提案》”,而教育部所做的是对这一提案进行回复。其次,政协不属于国家机关,更非政府机构,因此政协的提案不能代表政府。因此,仅就此事而言,“防止男性青少年女性化”不能被称为教育部观点,也更不能被称为是政府的政策。以上是对该问题最基本的分析,但是这还不够,还应当继续讨论。人民政协的提案不具有法律效力,其作用更多体现于监督、建议等,因此政协提案中的内容只有被国家机关接受并吸纳入其规章、政策才有可能真正具有效力,所以具有效力的不是政协提案,而是包含某些政协提案内容的制度政策等。我们以此事为例,这个政协委员提了一条关于防止男性青少年女性化的提案。我国所有政协提案必须写明建议交办部门,而从回复来看,这一交办部门很明显是教育部(至少承担办复责任的是教育部)。首先,教育部应当写一份复函(这个复函就是我们在新闻中看到的)。之后,国家机关可能吸纳这一提案的建议,出台一个“防止男性青少年女性化”的政策。而在本事件中,许多问题产生于对这一过程的误解。首先即是以上指出的,将政协提案的言论误以为是教育部的言论;其次即是误认为政协提案必将成为政策。如果说以上两点均是对我国政治体制完全不了解或者没看清新闻内容,那么第三种误解则是许多人都会陷入的。这种误解是,教育部回复了这一政协提案并作出了积极回应,证明教育部完全支持这一提案,并有意愿将其落实。实际上,这是犯了一个形式和内容关系的错误。政府积极回应政协提案,是否证明就接受这一提案呢?并非如此。近些年来,各地不断提高政协提案办复率,因此对政协提案的回应实际上成为了政府绩效中的一部分。此外,政协提案办复率其实是一件很容易提高而且成本低的事情,许多情况下只需写一个复函即可,不存在法定的执行约束。因此,只需要文件功夫的提高政协提案办复率实际上成为了提高政府绩效的便捷之路(然而,这同样导致了弱化政协提案的现实作用)。因此教育部为了满足提高政府绩效的要求(无论是本部门的要求抑或国务院整体的要求),提高政协提案办复率是必不可少的行为。因此,这个“防止男性青少年女性化”的政协提案被教育部回应。实际上,教育部本身并不一定支持这项提案。
这并不是在为教育部开脱,实际上只是指出了一个现实的逻辑关系。实际上,教育部在此事件中的行为仍然值得讨论。的确,办复率是必然要求提高的,但是对政协提案的回复并不必然被公示,而教育部的确做出了公示选择。实际从行文中可以看到,教育部已经部分察觉到了这一提案背后可能引起的巨大争议,因此在复函全文中尽可能避免男女等性别称谓,只有一个“阳刚之气”被认为可能与男性有关(当然其实也可以认为并非与男性捆绑)。某部门的行为若引起了社会争议,将往往成为负绩效(这一负绩效既体现在制度层面,也体现在个人层面)。因此,教育部小心翼翼的回复该提案,是试图避免负绩效,获得正面绩效的行为。然而,最终的结果是虽然提高了办复率,但是却仍然在短时间内引起了社会的争议,产生了对这一政策的反对声浪和对这一政策的支持声浪以及双方在包括多元文化、性别身份在内的多项激烈讨论(其实与其说是讨论不如说更多是相互的人身攻击)。因此,这一事件实际上是政协委员抛出一个酸果子,吃完了未必多有营养(毕竟只能提高一点办复率),但是却极容易将自己的牙酸倒,而教育部(当然可能还有别的政府部门参与其中)选择回应,最终的结果就是营养虽然得到了,牙也的确酸倒了。当然,有人会问那教育部为什么不写一封反对的回函呢?这就是犯了只基于自身立场的错误。这件事情上,无论教育部写正面和负面的回函,都同样会引起巨大争议。首先,政协提案虽不具有现实效力,但是基于我国政治的种种原因一般是不方便明显反对的。其次,若写反对的回函,那整件事情就变为支持传统观念的人积极反对,而支持新观念的人也未必同意(因为支持新观念的人多种多样,且部分人喜欢寻找字里行间的问题),反而更加剧了争议。要在回复的基础上避免争议,只能在含糊同意的情况下尽可能的模糊化处理,而这封回函也的确很模糊化的规避了男性女性之间的问题。但是最终,依然引起了争议。有没有又提高办复率又不引起争议的方法呢?有,就是回复但不公示。但问题在于,公示率对政府绩效也有提升作用,因此若为了避免争议,公示率必然也要降低,仍然影响绩效。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这些绩效并不一定是教育部某些下属部门的绩效,也不一定是教育部本身的绩效,因此虽然行为的执行者是教育部下属部门的某些人员,但这一行为的逻辑起点实际上不能仅仅停留于这些人身上。以上是对教育部回复的一个分析。实际上本事件还有另一个重要问题,就是“防止男性青少年女性化”这件事本身到底对不对。目前的讨论更多集中于性别身份、社会文化之类的。恕我直言,个人认为其中许多讨论本质上与对坐骂街没多大区别,都是只是抓住了某个立场然后通过各种方法不分青红皂白打击别人的立场,这种行为倒确实体现了“政治就是区分敌我”。这里不想站队,只是想从政治学角度讨论一下“防止男性青少年女性化”若成为政策的结果。
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经常能看到两个偏向,即过度执行与执行不到位,国内学界也对此进行了许多研究。我国的“一统体制”下,过度执行往往产生于运动式治理中,同时与府际竞争也存在联系,一般成为行政发包制的结果。执行不到位则通常存在于某一政策实际不受重视的情况下,或者存在于与现实需要及其他更重要的绩效相冲突的情况下。“防止男性青少年女性化”这一主张最根本的问题在于其概念的高度模糊化,即何为女性化。在这一基本概念模糊的情况下,若将这一主张转化为政策,必将面临过度与不到位这两个极端。或者会让各级政府为了完成任务并与同级政府竞争而层层加码增大基层压力,或者执行下去只见形式不见内容为基层徒增负担。无论是过度还是不到位,最终都会产生负面影响。此外尤为重要的是,概念越模糊,就越难以形成共识,缺乏共识支持的政策必然引起观念或现实中的冲突,同样也不利于政策的合理执行。因此,无论我支持不支持“男权”或“女权”,无论我是“保守”还是认同“多元”,作为一个政治学人,我都不能支持“防止男性青少年女性化”成为现实政策。最后多念叨几句。还是像原来说的那样,站在一个立场不等于有理性,理性也并不取决于支持某一立场,因此大可不必单纯因为自己站在哪个立场就自认为有理性。互联网的问题在于人们缺乏现实生活中的联系,导致人们为了确认自己的身份就必须采取人与人之间相互对立的态度,通过窄化他人获得对他人的认识,同时也获得对自己的认同。当一切矛盾都基于此而上升为敌我冲突时,这种泛政治化的表现必然带来危险。( (丛瑞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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